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

傷寒論的熱(一) - 熱(邪)

文章內論述的條文,選自康平本中的1514行條文(文中粗體條文為15行、正常字體則為14)多數人使用的宋本在考據上不論語法、湯方命名、條文重覆等諸多面向皆出現衝突或是訛誤,故不採用宋本,詳見陳淼和醫師的傷寒雜病論相關著作。
傷寒論的,基本上相關條文可分為四大類:熱、往來寒熱與潮熱、身熱、發熱
先從開始。經過討論,可區分出四種可能性:邪氣(熱為六淫之一)、熱邪的趨向或位置描述、熱的程度、陽氣外越。
傷寒,脉滑而厥者,裏有熱也,白虎湯主之。

傷寒,有熱,少腹滿,應小便不利,今反利者,當可下之,宜抵當丸

我見:上兩條,是熱邪,而不是只有與熱有關的症狀,如第二條提到“有熱”,若只是有熱會造成解釋條文過於狹隘,因為不會把抵當丸跟清熱連結起來,應該是一些症狀滿足熱邪的條件,故我們稱之為熱()

傷寒,十三日不解,時讝語者,以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

我見:讝語,《集韻》女監切,音近嚴。病人自語也。《集韻》《類篇》疾而寐語也。是熱邪擾心導致自言自語或是說夢話的情況。

傷寒,若吐,若下後,心下逆滿,氣上衝胷,起則頭眩,脉沉緊;發汗則動經,身為振振搖者,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;發汗,病不解,反惡寒者,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;發汗,若下之,病仍不解,煩躁者,茯苓回逆湯主之;發汗後,惡寒者,虛故也;不惡寒,但熱者,實也,當和胃氣,與調胃承氣湯

我見:明確提出,這個熱是邪氣(實,邪氣實),且指出應當是胃熱,所以當和胃氣。

大陽病中風,以火劫發汗,邪風被火熱,血氣流溢,其身必發黃。但頭汗出,劑頸而還,腹滿,微喘,口乾,咽爛,或不大便。久則讝語,甚者至噦,手足躁擾,捻衣摸床。

我見:這邊的火熱是以火劫發汗造成的,是外來不適當或是過度的熱導致的(六氣過度我們就稱之為六淫或六邪)

陽病,二三日,不能臥,但欲起,心下必結,脉微弱者,反下之,若利止,必作結胷。未止者,四五日復下之,此作協利也。

陽病,外證未除而數下之,遂協而利,利下不止,心下痞鞕,表裏不解者,桂枝人參湯主之。

脉浮者,必結胷。脉緊者,必咽痛。脉弦者,必兩脅拘急。脉細數者,頭痛未止。脉沉緊者,必欲嘔。脉沉滑者,協利。脉浮滑者,必下血。

我見:上列三條,皆提到協熱利。《書·堯典》::“合也”。應該是一同的意思。協熱利在前兩條(第三條沒太多資訊可以分析)皆是在太陽病且下法後出現的情況,第一條脈微弱不應是下法使用的條件卻用了下法,表示應為誤治,既然是誤治表示誤判為可下的情勢;下法是用苦寒藥,多使用在有熱象的情況(所以應該有呈現一些可以下且屬於熱的性質的症狀,參看“傷寒,十三日不解,時讝語者,以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”列舉一隅,此為熱擾心神,有熱用下法),所以協熱利可能是本來有症狀是屬於熱邪的性質,接著可能因為誤下合併先前的症狀再出現下利的情況。

陽明病,不能食,攻其必噦。

我見:“陽明之為病,胃家實是也。”既是邪氣實,當然會用下法、清法等方式來攻其熱,所以熱應該是指熱邪。在《靈樞‧口問》中提到其病機為:「人之噦者,何氣使然?岐伯曰:穀入於胃,胃氣上注於肺。今有故寒氣與新穀氣,俱還入於胃,新故相亂,真邪相攻,氣並相逆,復出於胃,故為噦。」所以陽明病是胃家實,是邪氣實,不一定是熱邪,可能也是寒邪(寒邪不一定代表虛寒,雖然其易傷陽氣),如我們吃完冰冷的東西後,腸胃會覺得脹脹不消化的感覺,但可能一會就好了;也可能,好久都不能恢復,這時用虛寒來描述比較適切(還需要合併脈象與症狀一同判斷)

病在陽,應以汗解之。反以冷水潠之,若灌之,其被劫不得去,彌更益煩,肉上粟起,意欲飲水,反不渴者,服文蛤散。若不差者,與五苓散。寒實結胷,無熱證者,與三物小陷胷湯

我見:熱邪。

病人脉數,數為熱,當消穀引食,而反吐者,此以發汗,令陽氣微,膈氣虛,脉乃數也。數為客熱,不能消穀,以胃中虛冷,故吐也。

我見:熱為熱邪,且應是腸胃的熱,因其提到消榖飲食。臨床上常看到胃發炎的患者會出現這種狀況。餐與餐之間很容易肚子餓,三不五時都想吃。

利下重者,白頭翁湯主之。

我見:應該也是熱邪,因熱而利,但上得不乾淨。

傷寒,若吐,若下後,七八日不表裏俱熱,時時惡風,大渴,舌上乾燥而煩,欲飲水數升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我見:這條描述熱勢蔓延沒特定位置或趨向,所以把此條放在這

陽明病,下之,其外有熱,手足,心中懊憹,飢不能食,但頭汗出者,梔子豉湯主之。
我見:這條比較尷尬,有熱不代表熱邪,且是下之後的變證。比較像是水道運轉受到下法的影響後,導致陰不足以制約陽熱的虛熱。但我還是把這條放在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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